2026-2029年狮山镇公办学校学生接送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26-08-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T-2026072207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9年狮山镇公办学校学生接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评分标准
更正内容:
附件7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适用于包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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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校车配备情况 |
针对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校车数量情况进行评审(包组二,不少于43辆50座以上(含50座)的学生专用校车;及遇突发情况使用的备用校车),本项目按45台校车计算: 1、专用校车车龄(不含承诺购买新车):5年以下(含5年),每台得0.3分; 2、专用校车车龄:5年以上(不含5年)的,每台得0.2分; 3、承诺购买新车:每台得0.4分。 注:1)专用校车最多计算45台车的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5分;2)校车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所有人应当为校车服务提供者,以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为准;3)车龄计算以车辆首次登记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投标车辆的行驶证或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承诺购买新车的,需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内容须包含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每辆车的校车标识及有关证件的手续办理;5)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任意一方的证明材料均认可,含总公司及其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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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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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校车配备情况 |
针对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校车数量情况进行评审(包组二,不少于43辆50座以上(含50座)的学生专用校车;及遇突发情况使用的备用校车),本项目按45台校车计算: 1、专用校车车龄(不含承诺购买新车):5年以下(含5年),每台得0.3分; 2、专用校车车龄:5年以上(不含5年)的,每台得0.2分; 3、承诺购买新车:每台得0.4分。 注:1)专用校车最多计算45台车的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8分;2)校车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所有人应当为校车服务提供者,以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为准;3)车龄计算以车辆首次登记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投标车辆的行驶证或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承诺购买新车的,需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内容须包含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每辆车的校车标识及有关证件的手续办理;5)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任意一方的证明材料均认可,含总公司及其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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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风尚蓝湾五楼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方式:0757-8668070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630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先生
电话:0757-86300101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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