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第二期电力管廊项目-220千伏城北输变电工程配套电力管廊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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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506-440605-04-01-364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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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1.南海区第二期电力管廊项目-220千伏城北输变电工程配套电力管廊项目建设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大业佳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人(代建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招标及后续的建设管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2.本招标项目南海区第二期电力管廊项目-220千伏城北输变电工程配套电力管廊项目水利防洪安全评价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内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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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南海区第二期电力管廊项目-220千伏城北输变电工程配套电力管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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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南海区第二期电力管廊项目-220千伏城北输变电工程配套电力管廊项目水利防洪安全评价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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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南海区第二期电力管廊项目-220千伏城北输变电工程配套电力管廊项目水利防洪安全评价服务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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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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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桂城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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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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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220kV、110kV电力管廊共约6.72km,其中,220kV六回路电缆隧道约2.12km,220kV双回路电缆隧道约0.05km,110kV四回路电缆沟约3.27km,110kV双回路电缆沟约1.28km,穿越佛山水道(Ⅴ级航道)2处。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最终以立项批复为准。本项目路径自文华北路穿越佛山水道向南至海八西路,随后转西沿海八西路布置,二次穿越佛山水道后,自货站路继续南延至近海五路的接收井。整体线路呈先南北、后东西、再转为南北的整体路由形态。项目建成后将北接丹桂站,南联拟新建的城北站,实现丹桂站和城北站的连接。110kV电缆管沟城北站至美豪站段,起于海五路南海区与禅城区交界处,新建四回路电缆通道沿着海五路、南一路和海二路机动车道走线,最后接入110kV美豪站;城北站至城东站段,沿着海五路、文华北路机动车道走线,至南海区与禅城区交界处止。项目共11次涉河,其中佛山水道为省主要河道,叠滘站排水涌、东一涌和三圣河为南海区主干河涌,其余为支毛涌;项目所涉瓜步汛水闸泵站和叠滘电排站均为地方管水利工程。 2.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完成南海区第二期电力管廊项目-220千伏城北输变电工程配套电力管廊项目水利防洪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在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选用合适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工况,对该项目建设在防洪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评定,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出具书面的分析报告,做好咨询相关服务工作,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投标人采用合适的计算方法,就该项目工程对防洪的影响进行计算,综合分析工程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堤围安全、防洪抢险等的影响,作出防洪排涝评价结论,并按《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告需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为该工程的建设和审批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提供满足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该项目所需的相应技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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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1.完成南海区第二期电力管廊项目-220千伏城北输变电工程配套电力管廊项目水利防洪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在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选用合适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工况,对该项目建设在防洪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评定,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出具书面的分析报告,做好咨询相关服务工作,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投标人采用合适的计算方法,就该项目工程对防洪的影响进行计算,综合分析工程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堤围安全、防洪抢险等的影响,作出防洪排涝评价结论,并按《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告需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为该工程的建设和审批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提供满足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该项目所需的相应技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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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 |
暂定5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获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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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950,4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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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18,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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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 为牵头人, /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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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4.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07月至2025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5.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5.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6.对投标人企业的业绩要求 6.1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70万元或以上的洪水影响评价(防洪评价)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以下三类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二是合同协议书,三是成果文件关键页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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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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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1.凡满足资格要求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人可将以下报名资料(各一份)扫描生成电子文档,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本公司电子邮箱(nhhongzheng@126.com),由本公司确认后,招标文件通过电子文件方式发给报名的投标人: (1)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6年01月07日~2026年01月0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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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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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01月07日 8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09日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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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15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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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10层)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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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15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10层)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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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gdhzec.com/)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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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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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282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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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范工 |
联系电话 |
0757-85856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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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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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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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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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280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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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茂丽 |
联系电话 |
0757-86361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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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传真 |
0757-86368680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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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4.质量要求:成果文件满足相关现行管理文件规定及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要求。 5.安全目标: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也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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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