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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招标信息 补充答疑 固废事业二部年度氢氧化钙联合采购澄清答疑公告(第一次)

固废事业二部年度氢氧化钙联合采购澄清答疑公告(第一次)

发布日期:2025-11-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T-2025110704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固废事业二部年度氢氧化钙联合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二、澄清答疑信息:

   关于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第5项“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年度供货量在5万吨或以上的氢氧化钙供货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量等关键内容,可提供一份或多份合同,其累计供货量在任一连续12个月内达到5万吨即可)。”

疑问:具有年度供货量在5万吨或以上的氢氧化钙供货业绩要求中是否可包含氢氧化钙和氧化钙的供货总业绩?

答复:可包含氢氧化钙和氧化钙的供货总业绩

三、更正信息

(一)原采购文件中“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的“二、采购文件”的“6.采购文件的现场考察、答疑”中第6.3款内容:“6.3.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答疑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或者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答疑的内容均以网上公告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发布(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更正为: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答疑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或者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答疑的内容均以网上公告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发布(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二)原采购文件中“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的“二、采购文件”的“7.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中第7.2款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采购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更正为: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其他补充事项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采购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采购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采购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瀚蓝数智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融和路23号瀚蓝广场

 联系方式:0757-83386709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方式:0757-86300101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