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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8


1.招标条件

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安装工程施工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主体单位为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农场大榄分场南海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周边A、B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南海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焚烧线1台75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台105t/h的中温超高压余热锅炉+1台30MW凝汽式再热汽轮发电机组,配套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旋转雾化半干式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低温SCR脱硝”)、飞灰稳定化系统;配套 48 万吨/年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

2.3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

2.4.1本项目工程施工范围为:

1)焚烧系统(含给料斗系统、推料器炉排及支撑构架、从推料器到渗滤液沟道间渗滤液收集输送系统、炉排下风室、炉排漏渣和出渣输送系统、液压系统等,其中,液压系统液压管道安装除外)、辅助燃烧系统(天然气调压站及天然气管道安装除外)、烟风系统(含从垃圾池到炉排下风室之间一次风系统、从二次风机入口到焚烧炉入口的二次风系统、从烟气净化除尘器引出到焚烧炉入口的烟气再循环系统、从余热锅炉省煤器出口到半干反应塔入口之间烟道、从SCR出口到烟囱入口烟气系统)、全厂热力系统、工业水系统、臭气系统、渗滤液(收集、冲洗、 输送、回喷)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及附属设备(含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吸附、熟石灰喷射、袋式除尘、 SCR脱硝、SCR催化剂原位再生系统、飞灰输送和贮存系统等,含烟气净化系统内从反应塔出口到SCR出口烟道,临时布袋的安装、拆卸,含催化剂的安装。含全部钢结构、平台、楼梯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飞灰固化系统(含罐车装车系统)、渣坑及出渣机出料槽抽风管道系统、活性炭除臭系统(包含机组调试移交前活性炭装填施工,活性炭由招标方提供)及垃圾池消防排烟系统、余热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含余热锅炉本体及钢架、疏放水排汽和排污系统、吹灰系统、飞渣输送系统等)、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汽机本体、凝汽器、低加、MSR、发电机本体、空冷器、润滑油系统及其他相关系统等)、发电系统(主变低压侧套管以下)、电气设备系统(含保安电源)、设备避雷及接地系统、热工仪表及其控制系统、起重设备(锅炉顶部和烟气设备反应塔、除尘器、催化剂吊装、斗提机等检修葫芦及钢支架、轨道等)、垃圾卸料门、垃圾抓斗检修门、栈桥快关门、全厂潜水/污泵等辅助附属设备、渣坑除尘除雾系统、飞灰间除氨系统等全部安装工程;

除盐水系统原水进水、除盐水出水管路及对应支吊架(以车间内设备口为界)、循环水旁滤器进出水管路及支架(以设备法兰口为界)、循环水加药界限的管路及支架(如硫酸加药管从污水站至循环水池)均属于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内,投标人需充分配合接驳;

焚烧厂及其配套系统接口:水、电、气、汽等,后施工方负责接口对接。

a.至沼气管道(生物质项目沼气储柜外1米至绿电现有园区污水站墙边预留的DN300沼气管道接口法兰)、生物质项目厌氧系统与预处理系统、厌氧系统与污水处理系统之间管道及管廊、支吊架(供货及安装)、配电系统等;

b.至炉渣综合利用系统配管(工业水管、压缩空气管等,至炉渣厂外1米)(供货及安装)、配电系统;

c.至大件垃圾的配管(工业水管、压缩空气管等,至厂外1米)(供货及安装)、配电系统;

d.水系统:污水集排系统、渗滤液系统(渗滤液沟道间至污水站墙外1米,渗滤液回喷系统(从污水站墙外1米到焚烧厂渗滤液回喷口喷嘴含喷嘴,汽机循环水系统、冷却塔系统、综合水泵房所有设备(不含消防设备)及系统(系统管道至泵房室外1米处)、其它冷却水系统、供水系统、浓水箱系统制作及安装、中水回用系统、汽水取样系统(含汽水取样内部设备之间相连管道)、炉水加药系统等安装;

e.压缩空气系统:绿电二厂至本项目、至生物质项目、至炉渣项目、至污水处理系统、至大件(园林)的各用气设备的压缩空气系统供货、安装(其中,阀门、法兰及其连接件,各系统的压缩空气储罐由招标方供货)。以上各系统不设空压机设备,压缩空气由绿电二厂空压机房出口通过压缩空气母管接至各系统;

2).本项目与二厂垃圾池臭气管连通系统的供货及安装;

3).绿电二厂锅炉汽包出口至本项目设备(含一次风预热器、烟气净化系统)蒸汽系统的供货及安装;

4).连通管廓:本项目至二厂管廊及管道(蒸汽系统、臭气管、压缩空气管、沼气管道等)供货及安装;

5).各项目配电:配套项目配电室内所有配电设备(含变压器、配电柜、电缆及进线电源引入等一、二次设备)、配套设施内所有建筑物的总电源箱安装(含进线电缆敷设、接线)。

6).承包人负责全厂各系统设备的单体调试,配合分系统调试(负责提供相关的临时设备和材料,并负责安装与拆除,含各分系统调试所需的临时冲洗管、阀供货及安装,含主蒸汽冲管的临时管道及支吊架、管件、吹扫靶板、***、吹扫阀等材料提供、制作、安装及最终的拆卸和恢复工作);锅炉整体水压试验所需临时上水系统(相关堵板、水压机管路、阀)等供货、安装及系统的恢复工作;锅炉酸洗系统的供货(含药剂)、安装及酸洗相关工作;调试期间焚烧炉液压油系统循环过滤相关工作在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由承包人提供炉排油循环过滤相关设备,如滤油机(板框式滤油机、高精密滤油机各1台)、管道、电仪设备等,承包人提供液压油(46#抗磨液压油,数量2400Kg);配合焚烧炉(含炉排、推料器、破桥装置、料斗挡板门、出渣机等)冷态调试;配合烘炉的相关工作;整套启动试运、72+24小时试运及机组性能试验涉及由招标方负责配合的相关工作,承包人应协助招标方直到工程验收合格为止。

7).设计施工图中非标准设备、平台及管道和支吊架的加工、制作及安装;

8).承包人负责甲供的设备、材料、工器具的交接接收,以及交接后的交货、卸车(车板卸车)、开箱清点、检查验收、二次倒运、现场存放、保管、保养、成品保护等工作(含非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卸车与保管,如需承包人协助卸车与保管,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9).设备、材料、工器具现场存放、保管保养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供应厂家要求。设备、材料、工器具的包装废弃物应按照招标方要求倒运堆放到厂内指定位置,没有招标方允许,禁止承包人自行处置包装材料。承包人必须建立完整的物资出入库台账并随时接受招标方及监理人检查,工程完工后将剩余设备、材料、工器具等移交给招标方或招标方指定单位。

10).锅炉本体照明设备(灯具、照明箱)安装,线管、桥架、电缆材料供货、敷设。全厂其它所有设备照明、事故/应急照明箱进线电缆敷设,所有设备接地及与接地网的供货、连接。

11).全厂电缆(含光缆、网线及其它通讯线)敷设及母线安装、接线(光纤熔接);桥架供货、支吊架制作、安装;电缆防火及封堵(含材料)。

12).施工范围内的标示铺设(如地下直埋管道、直埋电缆等标示桩或标识牌铺设)。

13).热工仪表管路及管廊、支吊架制作、安装(包括材料供应);全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包含但不限于DCS、DEH、ETS、TSI机柜及各分系统控制柜、操作台、电脑、座椅、热控就地盘箱柜及底座和附件、热控成套仪表及附件、电动及气动、液动阀门含执行机构、电磁阀、一、二次仪表等)的施工;全厂热工仪表(包括成套设备自带仪表以及外委强检仪表)的校验、安装、单体调试;合金钢部件及材料进行光谱分析;全厂热工仪表管、排污管/槽的采购、制作、施工;全厂热工仪表一次门、二次门、排污门及电动调节装置的施工;全厂热控线缆(动力、控制、信号、光纤、DP电缆、网线等)的施工(含去其它EPC 单位和热控专业相关的一切电源电缆、通讯、接地线缆敷设及接线);全厂热控电缆桥架、支吊架、竖井的二次制作、施工(含去其它EPC 单位和热控专业相关的一切电源电缆、连接线缆敷设中需要的桥架施工等);全厂热工电缆槽、盘、台、柜、接线箱的防火封堵;全厂热控防护与接地;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设备施工。热控施工材料(包括不限于角钢、槽钢、工字钢、缓压管、冷凝罐、镀锌管、钢板、仪表管、各类接头、安装辅材、防火封堵材料、防火涂料、线缆套管、保护软管及接头等)由承包人负责供货及施工。

14).主厂房、中控室、飞灰控制室及其它控制室、电子设备间(主厂房电子间/继保间,烟气净化电子间,综合水泵房控制柜室等)、高低压配电室、循环泵配电室、综合水泵房配电室、高压变频器室、升压站、烟气净化配电室、飞灰固化配电室的(屏)盘柜及干式变压器等设备安装;全厂的就地盘柜安装(非承包范围内除外);各单体车间的盘柜安装;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发电机电气与引出线铜排、绝缘子及辅材的安装、发电机小室设备、励磁系统设备等);主控及直流系统设备安装;主厂房厂用电系统设备安装;垃圾吊、渣吊、汽机吊、及其它起重设备总电源铺设及接线;除灰、除渣、活性炭除臭系统电气设备安装;水系统电气设备安装(消防水系统除外);全厂控制系统,包含在设备及材料安装过程中国家、行业标准规定及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完成的各类试验、检验及表计校验。

15).全厂设备、管道、烟风道的防腐(含材料供货)、保温(所有系统的保温材料,如保温棉、钢丝网、扁铁、外护板等)的供货及施工均由承包人负责;但炉墙和炉内耐火材料供货及砌筑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6).全厂的楼梯、平台、扶手、支吊架、管道等的制作(设备厂家供货除外)、安装、防腐、油漆、标识(土建部分的楼梯、护栏、平台、扶手除外),锅炉设备及钢架最后一道面漆(含材料)、烟气设备最后一道面漆、烟气系统钢架最后一道面漆(含材料);

17).锅炉顶部和烟气设备反应塔、除尘器、催化剂吊装等检修葫芦及钢支架、轨道等安装、电缆敷设。斗提机的井架、检修葫芦、轨道等安装、电缆敷设。

18).承包人承担所属承包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含锅炉)、压力管道、安全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报装、报检、取证(含费用),负责办理特种设备相关使用登记证(建设单位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19).承包人承担其提供的工程用设备、材料、机具等到达现场的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

20).承包人承担其现场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办公及生活设施并按规定为参与施工的全体员工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要求每人赔付最高保险额度不低于100万,并在进场后提交相关保险复印件。

21).所有设备安装后的设备见新(油漆由承包人供货)。

22).设备缺陷的处理或配合处理。

23).承包人承担所属承包范围内安装工程的监检、受检焊口无损探伤、光谱分析等金属监督及设备质量监督检测试验的全部费用。

24).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措施费用。

25).承包人需采购的材料:必须有报价清单含品牌、参数、数量、单价、总价等。

26).承包人负责所有设备及钢结构安装后的最后一道面漆供货及涂刷,设备内部油漆涂刷。设备管道安装过程中磕碰等补漆由承包人无偿修复;非标设备、管道及支吊架的油漆施工由承包人负责;管道、阀门临时标识由承包人负责。

27).承包人投标前应到现场进行踏勘,并充分了解项目驻地周边情况,在厂区红线范围外进行预制、拼装及设备堆放等,服从招标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红线范围外加工场地租赁等各种协调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设备、材料堆放、组装场地应服从招标方的安排、协调,对于设备材料等出现多次倒运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无论是否明确报价,施工时招标方不再额外支付相关费用。

28).设备、材料存放仓库应根据不同的设备、材料的要求考虑设置防雨、防晒及地面硬化等措施。

2.4.2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仍在规划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44,738,567.1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850,922.80元(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58672.22元),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执行国家、项目所在地省、市及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由政府部门重新发布的,则应当执行最新的质量标准。且达到发包人 “合格” 要求。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四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处理能力不低于600t/d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装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5、人员要求

4.5.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1.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 .1.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1.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2专职安全人员2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6、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评标现场招标人查询为准。

4.6.2 投标人以往合同履约中无不良记录,提供声明函,但与瀚蓝环境及其成员企业的合同履约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信息为准。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5月28日(北京时间)。

5.2如贵单位对本工程项目有投标意向,请于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在缴纳标书款后,方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8日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s://www.gdhzec.com/)网站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 联系方式

人: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融和路23号瀚蓝广场7楼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编:528200

   编:528200

人:邓先生

人:小姐

   话:0757-83386706

   话:0757-8636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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