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镇大洲河联沙至拾徐段绿化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20
丹灶镇大洲河联沙至拾徐段绿化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本招标项目采用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丹灶镇大洲河联沙至拾徐段绿化提升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1. 工程名称:丹灶镇大洲河联沙至拾徐段绿化提升工程(监理)
1.2.2. 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1.2.3.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丹灶镇大洲河联沙至拾徐段绿化提升工程,工程主要内容为2450米河涌东侧每8米设树池和种树、河涌边坡铺植草砖、路边设防撞拦、6米混凝土路面、路灯基础等,施工预算价约 641万元,监理费约16.03万元。
1.2.4.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时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后止(实际工期起止时间以发包人开出的监理任务单约定为准),以及1年的保修期监理。
1.2.5. 招标范围:从丹灶镇大洲河联沙至拾徐段绿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至竣工验收阶段内所有监理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相应的监理工作。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1.3.2.1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咨信证书。
1.3.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3.3.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档案;有效是指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状态显示为“正常”。
1.3.3.2《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最新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
1.3.3.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4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3.4.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1.3.4.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1.3.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或地税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1.3.4.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二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1.3.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3.5.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1.3.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1.3.5.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1.3.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8日(北京时间)。
1.4.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广发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帐号:110001519010000134;③开户行:广发银行佛山南海桂城支行;④款项来源:大洲河监理招标文件费。
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投标单位名称。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电话:0757-86361691 联系人:陈先生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1.4.3报名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8年9月28日下午17时0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须在项目报名期限内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1.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年10月16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1.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1.6.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受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注: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可不委派授权委托人)
1.6.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6.5投标人应保管好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购买标书收据,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视为“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情形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1.6.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人员的相关证件及社保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其他材料。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hzec.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为准。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联系电话:0757-85412322
联 系 人: 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陈冠楠、伍冠奇
电 话:0757-86361691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nhhongzheng@126.com
2018年9月20日